环境税具有更大强制力度

政策资讯2015/3/10 15:02:39

    在雾霾等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环境保护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建议,尽快推进环境税改革,开征环境税,通过经济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环境质量。

    贾康建议,顺应总体财税改革的方向和部署开征环境税。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前提下,一方面进行结构性减税,选择一些特定税种削减其税负水平,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另一方面通过结构性加税,即开征环境税,弥补减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少。从而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同时,实现优化税收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目标。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立法,争取尽快实际操作。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煤价、油价下行,使通胀压力缓解,也为开征环境税提供了重要时机。此时开征环境税,企业更容易消化。对因环境成本提高带来的企业运行成本提高、对宏观层面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也较小。

    通过开征环境税,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环境税的开征,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以及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会使保护环境的税收调节更加合理、透明和有效,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起到示范作用。关于税收资金使用,可以在税法中表述为原则上用以促进环境保护,相应地,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协商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作。

    贾康说,原来收排污费的时候,它的强制力度不足,弹性空间比较大。有一些企业走关系、采取一些手段,能够避开这些实际负担。环境税更强调依法征收,强制力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