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 从价计征撬动节能减排

财经资讯2014/10/15 14:39:31

    12月1日起,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先行军”,我国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新政开始实施。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精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同时调整的还有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政策。煤炭资源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12月1日起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财税体制改革以资源税改革为突破口,调整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尽量减少资源消费。”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副教授陆新葵说,从价计征加大资源税的分量,从节约资源的角度看,是加大对资源调节作用的一种手段。江苏虽是资源小省,却是资源能源消费大省,税制改革有利于倒逼我省企业减少对资源的依赖,加快结构调整。

  江苏省地税局人士表示,资源税主要是向资源矿产开采企业征收的。我省的相关行业和企业并不多,主要涉及一些煤矿、金属矿产、矿盐、黄沙等开采企业。去年江苏资源税23亿元左右,在全省地税收入中非常有限。财税新政,主要是释放了一个信号,在面上起到一种导向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资源税征收改革,影响的将是与资源能源相关的整个产业链。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滨分析说,新政提高煤炭使用成本,将倒逼公司转型升级。今后将通过“压小上大”途径,重点发展超超临界二次再热装置,其综合供电煤耗将降到275克标煤以下。这无论对环境保护还是节能减排、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都有好处。

  作为资源、能源家族的重要成员,新政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影响同样如此。中国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人士表示,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同时,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目前看,只是对油气开采这样的上游企业征收,在市场供过于求时,这种政策效应可能主要体现在上游企业上。加上零售价格受限,下游企业以及消费者暂时感受不到直接影响。但一旦市场供不应求时,就可能产生政策传导效应。而这对减少能源消费、促进绿色出行等都会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