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权赔偿数额或加大

政策资讯2015/4/28 15:23:46

    日前,由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办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专题沙龙在京举行。在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对当下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延长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 
2015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专利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涉及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共有30条,其中对现有条文修改18条,新增11条,删除1条并新增“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另有适应性文字修改或调整的条文2条。 
2011年,国务院举行“双打”行动,在落实“双打”行动措施中,发现知识产权法还需要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其中包括专利法。对此,在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修改专利法修改的送审稿。 
谈及此次《专利法修改草案》和2013年的有什么关系,宋建华表示,此次的《专利法修改草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3年上报给国务院的送审稿的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的研究,针对各方面的问题,提出的专利法全面修改的建议。其修改着重在以下五大方面:一是加大专利的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励创新。在2013年送审稿的基础上,对送审稿的建议条款作了一个进一步的完善。二是专利的实施和运用问题,引入一些新的制度来促进推进的实施和运用。三是实现政府的职能,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主要是对政府部门的职责,以及公共服务,促进专利信息的运用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四是涉及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建议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延长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以及优化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五是涉及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就如何完善规范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市场,提升服务的质量,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认为,此次的修改是顺应国际发展趋势潮流,但最大的特点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如此次对养殖动物疾病诊断治疗方法也加入到专利保护对象,这符合我国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或者通过这种保护鼓励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故意侵权赔偿数额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也是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内在的需求。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30年中,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尤其在专利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在专利保护方面依然存在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效果差等一些问题。
对此,宋建华表示,此次的《专利法修改草案》在加强专利保护的措施方面,是在2013年年初上报国务院修改的送审稿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针对举证难,相应的建议在当事人、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有关侵权的证据。比如相关的一些账簿、资料等,还是掌控在侵权人手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来提供这些相关的资料。如果侵权人不提供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给予侵权赔偿额的判定。
针对侵权纠纷的解决周期长,从法律层面,建议对专利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以及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作出规定。
针对赔偿低,建议对故意侵权规定惩罚性赔偿,如可以把它的赔偿数额加大到二至三倍这样的范围。 
针对维权成本高、效果差,主要考虑怎么样对故意的群体、重复侵权行为及时地制止,因为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对于这样的一些行为,建议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地制止。
而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有很多侵权行为是通过网络的方式实现的。如何在法律制度下做衔接和配套,如建议网络的提供商、网络服务的提供者的一些侵权行为,如何去承担一些相应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规定。
此外,对于当前普遍反映我国专利转化和运用率不是特别高的现象,朱雪忠表示,专利的价值在于实施和运用,要把我国从专利大国变成专利强国,专利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此次的《专利法修改草案》专门设了一章谈这个问题。如对专利行政部门,它有责任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转化;对职务发明人,他所在的单位如果实施不利,发明人可以有些主动的实施行为;专利实施有时候交易成本比较高,想实施的话要跟专利权利人联系,不是很便利,这次的修改引入了当然许可制度。
朱雪忠同时表示,除了以上这些之外,此次的《专利法修改草案》中的加强专利保护和加强建设服务型政府等对专利的转化和实施也起到促进作用。 
在加强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宋建华指出,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专利行政部门在提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时,不仅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也促进提升创新的质量,主要建议包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的基础数据,也包括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方面,通过引入当然许可这样的制度,当然许可制度一方面是为权利人提供便利,另外一方面是为实施和运用提供政府的服务。